复旦大学脑科学转化研究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复旦大学脑科学转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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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脑科学转化研究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日期:2025-11-07 点击数:

脑科学转化研究院2026年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脑科学转化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申请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可视作放弃本次考试。评审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应于2025年11月8日9:00至12月10日17:00,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gsao.fudan.edu.cn)“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签署的推荐信。考生须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按要求提供推荐人联系方式。推荐信由推荐人通过系统发送的邮箱链接提交,无需考生另行提供。推荐专家不能是考生报考的导师或报考的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

(二)上传申请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拍照上传。

2.个人自述。高中以来教育和工作经历,不得中断;科研工作及相关重要实习实践经历和主要成果;未来科研规划和职业生涯设想等;以举例方式对个人特点进行自评。后附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主要职务、职称、电话、电邮和考生本人电话、电邮等。

3.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有就读单位盖章)。

4.往届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境外学位获得者提供教留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考生不必提供本项材料。

5.能够证明外国语水平的成绩单、各类证书。

6.科研成果清单及代表性学术成果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后发表(或录用通知)论文清单及论文,按发表顺序由近及远排序,已有科研成果、专利、专著等。

7.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8.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或论文大纲,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已完成工作内容总结。

9.其他重要获奖证书以及可以证明考生能力与素质的材料。

10.考生诚信承诺书,请考生下载《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后上传。

11.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者,还应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资格审查

研究院成立报考资格审查小组,对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本阶段为形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审核阶段。根据情况,研究院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

三、考核

(一)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院按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成若干包括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的审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各组现有招生计划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例,依据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0%,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脑科学转化研究院网站公布。

(二)考生资格核验

研究院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对进入复试考生的身份和学业水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经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考核资格。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或在读证明或学籍认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同等学力应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关于“报考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发表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6.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https://mz.chsi.com.cn/mzjh/stu/)申请相关资格。未申请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可报少民考骨干计划。

7.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考生,应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8.报名时填写的英语等级证书或各类奖状原件。

(三)复试

1.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地点将在研究院网站发布,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考生。

2.每个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3.复试对考生思想道德、意志品质、专业知识(含专业外语)、综合素质(含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学术素养、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整体考查,复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综合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成绩*80%+外语能力成绩*20%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先结合PPT汇报5分钟左右,之后回答专家提问。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5.安排纪检人员(或指定专人)参与复试,履行监督职能。

6.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加试。加试专业课、政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

四、录取

1.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复试总成绩*70%。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即未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研究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6年秋季入学。

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说明

1.本研究院不需要提前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和专家推荐信。

2.本办法适用于脑科学转化研究院2026年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考生应按照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和本办法要求,在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现有申请材料,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起考核、排序,择优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选拔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单列排序。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与所在单位核实相关信息,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者,被录取后必须脱离原工作单位进行全日制学习。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报考类别,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5.脑科学转化研究院普通招考博士生和硕博连读生学制4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生学制4年。

6.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 考生咨询方式:综合办公室,电话:021-54237056,邮箱:itbr_yjs@fudan.edu.cn

监督申诉渠道:党支部办公室,电话:021-54237092,邮箱:itbr@fudan.edu.cn

8.本《办法》未列事项按照学校和上海医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由脑科学转化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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