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科学转化研究院2025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生。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申请-考核”制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 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推荐专家不能是考生报考的导师。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者,还应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提供的各项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并符合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不予考核或后续考核结果无效。
(二)博士评审材料上传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专家评审时以考生上传到“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材料为准。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评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个人简历(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近5年国内外学习、培训经历);
3.各类能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扫描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
4.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
5.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022年1月1日后发表(或录用通知)论文清单及论文,按发表顺序由近及远排序,已有科研成果、专利、专著等;
6.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境外取得学历提供认证报告);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8.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2封);
9.各类获奖证书;
10.其他材料:其他科研相关资质证书、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三)初试初审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3月8日上午,具体考试安排另行提前通知。
考生英语成绩达到“专业英语成绩基本要求”的,以面试组别为基本单位,由专家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考生的学业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外国语水平证明,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科研计划书等材料,给出审核成绩。材料审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根据考生初试综合成绩(初试英语成绩*50%+材料审核*5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
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以上专家组成。考生参加综合复试(面试)时,将对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资格审查由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对考生思想道德、意志品质、专业知识(含专业外语)、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两部分,复试考核成绩=专业综合知识成绩*70%+外语能力成绩*30%,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时单科成绩不及格(即未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初试综合成绩*30%+复试考核成绩*70%,复试小组依据招生名额和总成绩排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有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评审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以学校审议公示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院系不需要提前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和专家推荐信,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各类证书(如毕业证、学位证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参加复试。
2.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选拔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与所在单位核实相关信息,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3.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者,被录取后必须脱离原工作单位进行全日制学习。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报考类别,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脑科学转化研究院
2024年11月